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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技术及功能对消费者有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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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在一场纠缠不休的官司中步入人们视野,其后又遭受到了来自媒体和业内人士的怀疑、非议与责难。喧嚣的争论背后是悬而未决的新标准的价值问题:什么是“E0”?“E0”标榜的技术、功能是否有独特的价值?这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还是一个卓越的理念?它是阿里巴巴打开财富之门的咒语还是皇帝新装?
喧嚣甚上的争论未见分晓,便因政府部门的正面发难戛然而止。9月12日,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公示称强化复合木地板中不少产品生产企业标称产品为“E0”级,与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符,因为国家强化地板标准《GB18580-2001》里目前没有“E0”级这个概念,因此凡是用“E0”标注产品者均可能遭到查处。行政部门的封杀引起了业内普遍关注。
地板行业的主管协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和中国木材流通协会均称,新起草的“国家标准报批稿”中已经将“E0”纳入其中,很快就会批准公布。同时认为,企业标准可高于国家标准,只要经过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备案,企业标准就是合法的。
双方相反的声音,人们一听就明白。说到最后,前者要整顿市场,后者要维护“E0”的合理性,矛盾的焦点便成了以“E0”整顿市场是否合适。
“E0”最初是地板企业自发推出的概念,背后是难免的利润冲动,因为聪明的企业家都知道“一流的企业做标准”。成功,不能仅*新技术,最重要的是创造新标准、新规则的机会。标准从来都涉及利益,“E0”也不例外。因此,作为一项即将修成正果的国家标准,其推行应该是可以实现的。因此,只要主管部门态度不改变,没有人会不玩这场游戏。至于消费者愿不愿意或者值不值得为“E0”买单,那是市场需求的问题。单作为一项技术升级来讲,无论从长远还是从近处来看,都是应该坚持的。至于地板行业的重新洗牌导致一些地板企业受损或者受益,那纯属市场行为。
规范地板市场的混乱现状需要统一技术标准,标准远远滞后于市场的事实已经存在,这也是地板“E0”招牌满天飞,令人眼花缭乱的原因所在。如果标准早早出台的话,市场怎么可能会这么乱?行政部门“出手”管理无可厚非,但是如何“出手”和“收脚”确实需要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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