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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产品拟实行召回制度 违规企业处3万以下罚款
钟萍认为,目前只看到了家电产品召回管理的征求意见稿,但对具体什么条件下的问题产品应予以召回则没有明确的内容,所以,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细则。 专家召回管理和三包退换互补 “召回管理和三包退换起到互相补充作用。”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晓群认为,产品召回将增大企业与消费者的透明度。企业的“三包”、“延长承保期”等承诺都可以视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私下协议,但是产品召回是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的,企业将会变得更主动。召回制度要求企业对产品过去、现在和未来可能存在的问题也要提前解决和负责,因此产品召回也增强了产品的安全性和企业的责任度。从资源节约的角度讲,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也便于消费者更好地利用产品,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减少资源浪费。 争议3万元罚款少不少?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吴景明认为,行政处罚最高3万对于家电生产企业来说违法成本太低,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如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的应该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加倍处罚。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草案中虽然对违规企业罚款限定在3万元以下,但罚款的数额并不是重点,“如果有哪个企业因为违犯召回条例而被罚款,那损失的就是企业信誉度,这对一个企业的影响远远高于3万元。” 因此,罚款多少仅仅是监管的一种方式,召回条例本身将促进家电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