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生活报《物业无权收取装修抵押金》一文见报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哈市市民纷纷打来电话,向记者和消协反映自己被强制收取装修抵押金的遭遇,而且绝大多数业主反映,自己交纳的抵押金基本上是有去无回。
装修抵押金5年涨10倍
从17日到21日,记者陆续接到了近百位市民反映装修抵押金难退还的问题,有些业主在进户时被要挟,不交装修抵押金就不给钥匙;还有很多业主的装修抵押金交了三四年都没退回来,更有相当一部分市民表示,即使装修时保持原样,物业也会处处刁难,最后的目的就是不退抵押金。能退回装修抵押金的业主寥寥无几。
在连日来的走访中记者发现,虽然物业收取装修抵押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如今装修抵押金在五年间却涨了10倍。家住南岗区学府路附近某小区的市民刘大娘告诉记者,2004年,她买的新房,当时进户收取的装修抵押金是500元,而今年她儿子刚买了一套结婚用的新房,被收的装修抵押金高达5000元,而且不交抵押金就不允许进户。
记者在南岗区、道里区、松北区等部分新建小区了解到,目前装修抵押金的价格一般为2000―5000元不等,按照小区的档次高低分成2000元、3000元、5000元三个档。而装修抵押金也是随着房价的上涨而定的,但抵押金的涨幅却远远超过了房价的涨幅。
收抵押金难约束装修行为
很多物业公司向记者表示,收取装修抵押金是为了约束业户的装修行为,为了防止楼体结构、房屋格局发生改变,产生安全隐患。而实际的情况是装修抵押金的收取并没有达到控制业户装修改变格局的目的。部分业主发现抵押金退不回来,就按照自己的想法随意改变格局,破坏承重墙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而一旦承重墙真被破坏了,物业也很难用有效的办法阻止。装修抵押金虽然扣除了,但承重墙仍有可能被破坏。
市民叶女士反映,她去年在进户装修时交纳了2000元装修抵押金,由于以前就经常听说抵押金很难退还,所以她在装修时没有改动任何房间,完全保持原样。而在物业来验房时,却以更换厨房水龙头为由不予退还抵押金。
松北区某小区居民杨先生反映,他在装修时一切从简,基本没有改动任何地方,而在办理退抵押金手续时,却被告知装修抵押金被冲抵物业费了。杨先生十分气愤地告诉记者,由于他居住的小区进户率不高,小区的配套设施并不完备,甚至连基本的楼道清理工作都是一个星期才打扫一次,而且经常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就停水,基本谈不上有什么物业服务,这样被强制收取物业费让他很不满意。
抵押金成了给物业“捐款”
市民梁女士在向本报投诉时,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其小区物业出具的“装修规定”,其中20余条禁令让她觉得装修时几乎无从下手。而如果她不在装修协议上签字,就无法进行装修。但这20多条规定要做到一项都不违规,基本不太可能。一旦有一项违规,就意味着装修抵押金无法退回了。
比如禁止安装室外晾衣架、禁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禁止改动上下水管、禁止安装防盗门、防盗窗等规定,全都按规定办几乎不可能。
梁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她居住的小区都没有封闭阳台,如果不让安装室外晾衣架,就没法晾衣服了。这些不人性化的禁令让小区居民在进户时都把抵押金当成了给物业的捐款,尽管很多禁令他们并不同意,但也要在物业的强迫下签订装修协议,否则就无法装修。
梁女士认为,物业不是执法部门,作为一个服务机构,无权用若干禁令来要求业主。即使有规定,也应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签订协议。而实际上,物业的这些禁令目的很明确,就是不予退还抵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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