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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开水锅炉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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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开水锅炉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拆除原开水间水池、隔断,改造为锅炉间,并安装两台立式开水茶炉及附属设备,对原有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含土建工程)。

二、锅炉参数及配件要求如下(详见附图)

外形尺寸:φ1600×2800mm; 容水量:3500kg;

饮水人数:3500人; 热功率:40万大卡;

运输重量:1800kg; 适用燃料:天然气;

燃料消耗量:51.6Nm3/h; 热效率:94%;

配套燃烧机应为意大利原装进口利雅路品牌;控制系统为全自动,包括超压、超温、低水位报警及自动启停炉,该控制系统须与现有供热设备相匹配;补水箱及各类必须的仪表阀门需齐全并符合技术监督局相关检验要求;满炉水可在40分钟内从12℃升至100℃,达到饮用要求。

二、锅炉及配套设备材料要求

为保证设备的质量,所有材料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质,具体要求如下:

1、炉胆、烟箱及出烟口使用δ=8mm厚的钢板焊接;锅炉外壳使用δ=6mm厚的钢板焊接;

2、烟火管使用壁厚为4mm厚的无缝钢管;所有进出水口、排污口及通大气口均使用熟管箍焊接;

3、烟火管内装有δ=0.8mm厚的不锈钢阻燃片;观火口使用不锈钢管自制;

4、锅炉上包装风头及锅炉底座使用δ=5mm厚的钢板压制;外包装板使用δ=1.0mm厚的不锈钢板;

5、炉胆内抹有5cm厚耐火水泥隔热层;外包装板与锅炉外壳之间装有5cm厚陶瓷保温面;

三、安装要求

供方包安装,包括所有土建改造在内。安装地点为中央民族大学教学区旧开水间,开水间尺寸为9m×3.5m×3.7m,房间内水泥砌筑水池、37隔断墙等旧有布局需依据开水炉安装要求而改造或拆除;新安装的两台开水炉各种管道须与旧有系统对接完好。实现正常运转。施工期间不影响正常热水供应。与原电控设备调试连通并实现全自动控制,系统运转达到需方要求。所有安装费用应包含在竞价总价中。

四、供方需提供技术文件

1、 锅炉平面、立面、侧面图、外型尺寸,位置及接口尺寸。

2、 实验报告,质量证明书。

3、 锅炉操作说明书。

4、 配套辅机外型尺寸安装图。

5、 燃烧器电气原理图。

6、 锅炉控制原理图。

7、 锅炉本体结构图。

8、 机械性能及质量证明书。

9、 主要焊接的无损探伤记录/报告。

10、 产品质量证明书。

11、 维修说明书和保养手册

五、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设备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两24个月为质量保证期。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由供方提供免费维修。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如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反映和电话(用户应记录时间,接电话人姓名、电话号码及内容)反映后4小时内,必须派合格的维修人员到达最终用户所在地维修或采用其它有效办法解决,供方应承担维修的全部费用。并应保证所更换部件24个月的保修期,供方需提供维修报告,维修过的设备保修期从供方或委托维保单位维修完毕并投入使用之日起24个月。需方应保存维修记录。供方要以优惠价格终身提供配件

六、技术培训

1、 供方单位应根据需方要求的培训人数、时间、地点,在培训开始前一个月提供推荐的培训计划并取得需方同意。

2、 供方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需方所在地对需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内容涉及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授课人员的差旅、食宿、消耗品及租机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七、供货合同的相关要求

1、 需方可以在任意时刻通知供方变更合同货物的设计、规格、图纸;运输或包装方法、交货地点或供方提供其它服务。供方对上述变更可能影响合同价或交货时期的调整要求应在收到通知的七天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对变更的认可并放弃了可能增加适当费用要求的权利。

除上述情况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 发生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需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a、 出于需方自身利益

b、 供方破产货物清偿能力

c、 供方违约,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需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后,将根据合同规定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3、 供方在竞价成功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需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实践并经双方认可确属不可抗因素),不得不解除和变更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后供方应在3天内通知需方。除需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供方应采取措施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受该事件影响的其他事项。

八、 供货合同的违约责任

1、 供方不能按期交货时,除不可抗力外,每延期一日,供方应按货款总金额的0.3%向需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2、 需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供方同意延期付款除外),每延期一日,需方应按应 付而未支付货款部分的0.3%向供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3、 供方在双方规定的合理的验收期限内,不能达到竞价要求规定的验收条件和合同设备性能要求,每推迟验收一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货款的0.3%作为违约金。

4、 供需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九、货款的支付

1、 设备合同价格按供方的竞价优惠价格(总价)执行。

2、 设备全部到货并开箱检验清点完好无损,安装、调试运转正常验收合格后付95%货款。

3、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一年后,设备无任何运行问题, 方付清5%的质量保证金(无息)。

十、供方需持有以下资质证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 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3、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

4、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十一、对供方的其它要求

1、 在合同签订并后15之内交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2、 供方锅炉产品在北京市场有十例以上成功案例(有与竞价锅炉同型号的可供考察);

3、 在竞价结束至通知供方中标之前,需方可对供方及供方成功案例进行考察以确定竞价要求中所提及相关资质和要求。

注:本次竞价只对锅炉生产厂家有效,如无锅炉生产相关资质请不要参与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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